校长信箱|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校园新闻
当前位置: 首页 >> 校园动态 >> 校园新闻 >> 正文

西安市雁塔区教育局西安市雁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4年中小学(幼儿园)省教学能手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4-02-20       点击:

各中小学、幼儿园,区职中:

陕西省2014年中小学(幼儿园)省教学能手评选活动已经开始,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学能手评选活动的通知》(陕教师〔2014〕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2014年中小学(幼儿园)省教学能手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推荐人选原则上从2010年以来已被西安市授予“教学能手”、“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称号的优秀教师中遴选。未被授予荣誉称号,特别优秀的一线教师也可推荐。各单位可根据评选条件推荐一名人选。

二、评选条件

(一)资格条件。学历符合《教师法》相关规定,具备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年龄女性40周岁、男性45周岁以下,身心健康;教龄3年以上,具有初级及以上教师职务资格;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近三年接受县级及以上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年均不少于50学时,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二)素质要求。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熟悉教育法规,教学理念先进,教学功底扎实,教学特色鲜明,教学方法新颖,教学效果显著;具有较强的现代教育技术能力,能够熟练地将现代教育技术运用到课堂教学中;在专业教学领域能够发挥骨干带头和示范引领作用,教学能力和水平在当地受到师生、同行和社会好评。

(三)教学实绩。任教以来坚持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近3年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20学时以上;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对所任学科的教材体系有全面系统的研究;能出色完成本学科教学工作,教学效果好,学生和教师评议优秀率均达90%以上;能胜任班主任和辅导员工作,教育效果好;近3年承担过县级及以上公开课或示范课,并在县级优质课评比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中获一等奖,或在市级及以上级别同类竞赛中获得二等奖;参与校本研修工作,承担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教学任务,并受到学员的好评。

(四)教研能力。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近三年主持或参与1项县级及以上级别的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或教改项目;公开发表1篇学科专业论文,或撰写的教改论文、研究报告在县级及以上级别的研讨会上交流;或获得1项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基础教育优秀成果奖;或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面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校本教研成效显著,获得市级教育部门和同行专家的肯定性评价,教学改革经验得到市级教育主管部门推广。

三、评选程序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之作为加强我区骨干教师体系建设的重要途径,精心安排,抓实、抓细、抓出成效。要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明确申报条件,并成立省教学能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确保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区领导小组将检查和督导各单位开展教学能手评选工作的全过程。凡未按照“评选程序和办法”执行的单位,一经查实,通报批评,取消参评资格。各单位在评选过程中,有好的经验及做法,请及时上报区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评选过程必须坚持层层选拔,严格审查资格,认真执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四、报送要求

各单位需向区教育局省教学能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如下材料:

(一)《陕西省教学能手推荐人选一览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电子版用Excel表保存)。

(二)推荐人选的材料(电子版每人一个文件夹,文件名需注明姓名)。包括:①《陕西省教学能手审批表》(见附件2,用Word文档保存,A4纸双面打印,一式1份,电子、纸质版同时报送);②本人参加培训的证书(纸质复印件);③电子版本学科2013年9月至2014年5月任选一个单元的教案(教师进校、教研人员不作要求)和关于个人校本研修2014年计划与2013年总结;④电子版近期两寸正面免冠照片,照片文件名需注明姓名、单位。

请各单位于2014年3月5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雁塔区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人:曹裴 联系电话:85381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