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江一中安全工作组织机构
组长: 校长 边团结
副组长: 常务副校长 陈勇刚
副校长 曹琦
副校长 朱琳瑛
组员及办公室成员:
总务处主任 王锦 校办主任 余爱东
校办副主任 申小娟 政教主任刘瑜
政教处副主任 李慧
年级组长、各班主任、总务处、学校办公室、政教处、
教务处相关工作人员
曲江第一中学物业、餐厅相关工作人员
曲江一中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安全工作是学校的重要工作,是保证学校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的重要环节,必须把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为搞好我校的安全工作,作到点点有人管,事事有人抓,责任明确,目标落实,特制定我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一、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校长)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安全工作分管领导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当日带班领导和值周教师为当天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班班主任教师是该班学生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班科任教师为该班学生安全工作的第二责任人和本堂课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二、学校工会依法组织教职工参加本校安全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教职工在安全方面的合法权益。
三、学校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全体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意识。
四、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是抓防火、防盗、防校舍倒塌、防触电、防中毒、防交通事故、防校内外意外伤害的教育和防范工作。
五、抓好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措施是: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安全工作会议和安全教育制度,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抓好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制定必要的安全应急预案、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学校安全网络体系,定期召开学校的安全工作专项会议,对学校门卫、教学楼、办公室、实验室、电脑房、电教室、图书馆、档案室等教学重地和用电、用水设施提出安全防范要求,建立岗位安全责任制度,要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检查、考核、评比内容。
六、学校购置和使用的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七、学校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单位负责实施,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
八、学校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物品应严格管理,规范使用。
九、学校应当将容易发生火灾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的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十、教职工下班时,应当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
十一、学校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顺利畅通,定期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维护、保养、更换。
十二、学校分管领导或卫生老师要定期组织卫生检查,对学生加强饮食卫生教育,倡导学生建立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不洁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十三、学校应当按照学生不同年龄的生理、心理以及教育特点,建立和健全保障学生安全的各项管理制度。
十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活动,应当租用有资质的客运公司的车辆,中速行驶,严禁超载。
十五、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应当按照规定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十六、学校对学生进行劳动技能教育以及组织学生参加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必须确保学生安全,严禁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
十七、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以及文具或者其他物品,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做到卫生、安全。
十八、学校组织安排的劳动、体育运动等体力活动,不应当超出学生一般生理承受能力,对不适应某种场合或某种活动的特异体质的学生,学校应当给予必要照顾。
十九、严禁教职工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二十、教职员工应当在工作岗位上履行保护学生安全的职责,不应当擅离工作岗位。教职员工应当将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学生异常情况及时告别学校的家长。
二十一、非学校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非学校及学校人员的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学校,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依傍学校围墙或房墙构筑建筑物。
二十二、学校每天安排人员对校内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每月汇总一次检查情况并报学校领导。
二十三、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具体负责人。学校安全负责人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学校发生火灾时,应立即报警,及时疏散人员,迅速扑救火灾。
二十四、学校发生人员伤亡事故、重大险肇事故或治安事件后,学校负责人应按规定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二十五、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组长的安全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卫生管理的各种制度,建立安全管理、教育、防控、应急、处置机制,做到教育经常、管理严密、防控到位、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应急处置及时妥善,责任具体落实到人。
二十六、经常组织人员对学校各部位和学生学习、活动等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做到“五查五到位”即查认识、查责任、查隐患、查措施、查落实,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学校每天检查一次,发现问题随时处理,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二十七、建立和完善安全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保证安全工作有章可循。学校与班主任、任课教师,班主任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若中途人员调换必须补签安全责任书,大型活动要与负责该项活动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
二十八、学校大型活动必须制定安全预案,安全预案要提交安全领导小组讨论,可行后方可实施,必要时组织师生演练,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增强防范能力。
二十九、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严格按照教学计划组织教学,严格控制学生家庭作业量。
三十、严格执行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等学校安全管理规定。对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坚决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三十一、加强学校安全监督工作,要通过明查暗访形式,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学校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做到督查检查到位,不断提高检查的质量和效果。
三十二、深入开展平安和谐校园创建活动,积极构建学校现代化的安全技术防范体系,提高人防、物防、技防水平,增强校园安全防范水平和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三十三、未尽事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组补充规定。
曲江一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学校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学校火警、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管理
1、明确人员责任,建立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小组:
消防安全责任人、组长:校长
消防安全管理人、副组长:副校长
消防安全管理员:安全干事
组员:物业经理、工程主管、秩序主管、秩序队员、工程队员、各年级组长、各班主任
2、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均应依法履行消防安全教育管理责任。
3、联系当地消防队适时开展消防知识和技能培训。
二、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负责学校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学校火警、火灾预防管理工作。
2、 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学校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使之与学校发展相适应,定期检查、部署、协调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督促有关处室和工作人员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3、制定《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学校防火防灾工作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明确相关人员岗位责任。
4、保障消防安全经费投入,加强消防设备设施建设和管理。
5、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法规和常识的学习宣传,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灭火、逃生自救能力。
6、建立消防安全应急救援体系,一旦发生险情,按《学校防火工作应急预案》实施抢救和救援。
7、发生火灾事故,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常规管理
1、加强消防安全法规和常识的学习宣传。学校政教处负责组织每期至少两次相关宣教活动,通过影视、板报,宣传橱窗、知识竞赛及专题讲座等形式,让师生了解防火、灭火逃生自救常识,了解应急疏散的主要通道位置;做到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逃生自救。
2、加强兼职消防队伍技能训练。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负责组织每期一次的相关学习培训,争取在公安消防机构指导下掌握预防火灾常识和扑救初起火灾技能。
3、加强防火巡查和定期全面防火检查。学校值日人员坚持每日防火巡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学校总务处在期末和期初以及重大节假日前均应组织全面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书面通知相关部门,并督促其整改。
4、加强消防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学校总务处要根据实际需要,保障消防用水充足,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正常有效,保证疏散通道不堵塞、不被占用;及时完成火灾隐患整改任务,做到在室内装饰装修中不采用易燃易爆材料,规范装饰装修过程管理;强化用电线路、器材管理,及时更换老化电路,禁止超负荷供、用电,禁止用铜线代替保险丝;规范煤气管道巡检,发现泄露,速关阀门并通知专业部门维修。
5、加强校园防火安全行为规范管理。全校师生应做到不玩火,不乱扔烟头和火种,不损坏、圈占或遮压消防设备设施,不携带易燃易爆品进入校园和其他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发现危害消防安全行为,及时向老师或相关人员举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相关处室和人员处理;发现火警、火灾险情,迅速按规定拨打119报警电话;进入公共场所注意观察消防标志;火灾袭来迅速自救逃生。
四、其他规定
1、禁止任何部门和个人组织未成年人扑救火警、火灾。
2、学校发生火警、火灾,相关人员必须按通知迅速赶到现场,启动应急预案,不按要求履行职责和义务者按学校和上级相关规定处理。若触犯法律法规交由司法机关处罚。
曲江一中防火安全公约
消防安全是每日安全工作中的重点工作之一,因此,学校要重视消防安全工作,积极落实好防火工作。
1、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和义务消防制度。根据《消防法》的规定,配合消防部门定期对校内设施进行定期排查,对发现的各类隐患要及时消除。
2、各办公楼、教学楼、公寓楼、餐厅、体育馆、实验楼、报告厅、小二楼等人员密集的防火重点场所,配备各类消防设施、器材要完备,确保消防设施能用、每位教职工、学生会正确使用消防设施。使各门厅、走廊、楼梯等畅通无阻,设立明显的人员疏散批示标记。
3、在办公楼、教学楼、实验楼、报告厅、综合楼、公寓楼、餐厅、小二楼等重点场所配备灭火器。
4、在办公楼、教学楼、公寓楼、餐厅、体育馆、实验楼、小二楼等重点场所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老师在公寓楼烧水、做饭,如果不按规定执行出现问题,责任自负。如被发现除没收电器外,要进行通报批评,屡教不改者,一律取消各种先进的评比,并做出处罚。
5、严禁学生及家长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内内。
6、严禁任何人乱搭、乱拉电线线路。
7、发生火灾时要及时报警,并迅速组织师生尽快疏散,确保所有人的人身安全。
门卫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门卫管理,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门卫值班人员要讲文明、讲礼貌,树立学校的第一形象,并遵守如下制度:
一、门岗由专职保安人员负责管理,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三班倒,每天每岗工作8小时。
二、门卫肩负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安全的重任,在岗人员要遵纪守法,坚守岗位,严格把关,文明值勤,努力将学校门岗建成展示学校良好形象的窗口。
三、学校门卫必须严格执行学校会客制度,来访者应该进行登记,填写相应会客单,写明进出校的时间与事由,由门卫主动电话联系 ,经确认可以接待后方可入校。来访者出校时,应凭被访者签字后凭会客单予认确认。
四、学生在上课期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出门,凭政教处、班主任请假条到门卫登记出门。
五、在特殊情况下,如遇匪情、火灾、报警等,当班保安人员要坚守岗位,把好大门关,协同其他保安员共同作战,直到报警解除。
六、对危害学校安全的人和事,保安员有权采取临时相应措施加以制止,并迅速报告学校相关领导或值班领导。
七、学校门卫应严控学生课间擅自离校,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的学生应持有离校证明方可放行。上课期间禁止家长和社会闲杂人员随意进校。保安人员要耐心解答师生提出的问题,及时反馈师生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八、学校门口要严把货物、车辆进出关。严格控制违禁品、闲杂人员进入学校,对贵重物品出入严格登记。货物出校门,需凭相关部门证明(出门单)经确认后予以放行。本校及上级部门机动车辆进校,应指引其到指定停车区停放,不随意进入学生生活区、教学区。校外机动车辆一律不准入内(特殊情况除外)。自行车进出校门时,必须下车推行,并在指定地方停放。
九、学校门卫要确保到校的报刊、书信、资料、票据的及时准确发送,对老师、学生的挂号信、汇款单、包裹单等要尽快通知本人签收,确保门卫值班室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传呼。
十、学校门卫要做好安保巡视工作,特别要加强夜间巡逻;勤巡逻、勤检查、勤观察,确保安全。每次巡逻检查后,都要做好详细的记录,如实记清巡查时间,线路、部位、情况、采取什么措施等,当班人员不得以巡查之便到责任区各部位进行闲聊、休息、睡觉、更不能提前记录或做假记录。
十一、凡违反门卫制度,不服从门卫人员管理,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治安者送交政教处,值班领导或公安机关处理。要正确开启警报装置,规范使用,做好记录,一旦发生情况迅速查明原因,积极保护现场,协助警方处理。
十二、学校门卫要有完整交接班制度,门卫接班时,必须互相询问情况,移交值班记录,巡视相关场所。门卫人员请假需事先办理手续;经部门主管批准并安排好替代人员方可离岗。学校门岗严禁串岗,脱岗现象发生。
十三、学校门卫要确保校门口内外通道畅通无障碍;周边绿化景观无破坏;值班室内外环境整洁无杂物,在学校的安保人员认真努力工作,在派出单位和用人单位的共同管理和合作下努力将学校门卫创建成安全窗口
十四、学校门岗值班室严禁寄存物品。值班室内不准滞留无关和闲散人员。
十五、维修、安装人员办理临时出入证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并凭证出入校门。
门禁制度(试行)
为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广大师生及家属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以下门禁制度:
1.学生每晚20时—次日6时实行门禁,非住宿学生凭值班老师签字离校。22时后离校需家长到校门口接,方可离校。住宿学生履行相关手续后方可离校。
教职工佩戴校徽或持工作证件,其他工作人员凭出入证进出校门,每晚24时—次日6时实行门禁。
2.正常上课期间,没有正式手续(教师凭出门条,学生凭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不得出门。外来人员,上班期间原则上不会客,坚持校门外会客。确有事情需会晤相关部门或个人,经门卫联系,在会见人陪同下方可进入校园。
3.出入校门,骑自行车者需主动下车,主动登记,接受询问。机动车辆出入需凭出入证进入,无证一律不得入内。在校过夜车辆,无论是本校教工还是家属的车辆一律登记。上课期间,车辆原则上不得出入,来校办事的车辆,请停放在校外。
4.携带物品出门,须有总务处签发的出门证,否则,物品一律不得出门。
上述各项,务必严格遵守,门卫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如有不听劝止,蓄意、寻衅闹事者,门卫应及时制止和处理并报告学校,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学校物品出入管理规定
1.对于进入的物品,门岗保安必须认真检查并做好登记,严禁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学校。
2.物品出门实行放行申请制度,由学校总务及秩序维护队主管或项目经理签字后方可带出。
3.离校人员携物品(电脑、家具等物品)外出,门岗应认真检查《物品放行申请表》的填写内容及放行审批签字是否属实,并对物品与《物品放行申请表》填写内容进行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4.对未办理物品放行手续的人员,应向其解释物品出入的办理程序,请其办理相关手续。
5.发现可疑情况,应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同时将携带人与物品一起扣留,交由领导或有关部门处理,当班秩序维护队员无权处理或私自放行。
6.《物品放行申请表》在物品放行后秩序维护队应予以收集、整理,交回项目客服部核对后归档管理。
外来人员管理规定
一、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出入证出入辖区。每天进入和离开学校时,自觉接受检查登记。
二、只施工一天或到施工场清运垃圾的人员,在施工单位负责人担保下,可凭身份证登记进入。
三、对于来访人员可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在门岗登记填写来访会客单,再由值班人员打电话,经被访人允许后方可进入。
四、在离开时将被访人签过字的签字联交回门岗值班人员处存档。
西安市曲江第一中学学生食堂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食堂的卫生管理是学校学生食堂管理的重要内容,是食品安全的前提条件。食堂卫生的管理应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发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精神以及《西安市学校食堂及学校供餐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落实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卫生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学校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努力提高学校食堂的卫生管理的水平,为学生的健康建立保障体制。
一、学校食堂管理的主体。
学校食堂卫生管理的主体是学校总务处,在学校食堂采取承包方式以后,学校食堂卫生管理的主体由学校总务处转移到学生食堂的承包方。因此,承包学生食堂的承包方必须承担学校学生食堂的卫生管理与卫生保障工作,学校后勤部门承担学校学生食堂的卫生的监督和检查工作,督促学校学生食堂的卫生管理的措施和要求得以贯彻落实,真正建立学生的生活安全保障机制。
二、学校学生食堂的卫生管理责任区。
学校学生食堂的卫生管理主要包括学校学生食堂的内部环境卫生部分:餐厅的大厅、分餐间、加工操作间、储藏间、洗涤间、职工宿舍;外部环境卫生部分:水槽、室内及食堂周边环境卫生、餐具、加工用具、工作人员健康证等。
其中食堂使用的下水道也属于食堂卫生管理的部分。上述内容不包括过程性卫生管理和常规性的卫生管理的部分。
三、学校食堂卫生管理的基本条件建设。
1.学校食堂必须具有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和用餐场所,以及符合卫生要求的加工设备、分餐设备和就餐设备。
2.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装置;废弃物存放和运输的装置。
3.配备有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配备有餐具消毒的专用消毒柜;配备有洗涤与消毒专用装置。
4.配备有专用的污水排放装置。
西安市曲江第一中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和生活的重要场所,是培养学生优良的生活作风、文明习惯和自我管理能力的又一实践课堂。为了科学地实施学校对学生宿舍工作的有效管理,特拟订如下各项学生宿舍管理条例。
一、纪律
1.学生经审查办理入住手续后,一律按指定的房间、床位入住,不得擅自调换。
2.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晚上按时熄灯就寝,早晨按时起床出操。
3.熄灯后,统一熄灯,安静睡觉,禁止讲话,禁止做其它事情。
4.对屡次违反作息条例者,由宿管老师提出批评,严重违纪者上报学校政教处,并给予纪律处分或停宿。
二、卫生
5.各宿舍按照内务卫生公约,安排卫生值日表,做好每日宿舍内外清洁卫生及保持工作。
6.每周进行一次宿舍内务评比,并将评比结果在下周一全校升旗仪式上公布。
7.住宿生要自觉养成文明行为,不得往窗外或走廊里扔果皮、纸屑、杂物或者泼水,不随地吐痰,室内垃圾袋装,由值日生及时清理,不得堆放在走廊或门后,不准在宿舍内用餐。
8.保持卫生间清洁,做到便后随手抽水冲洗,不得乱抛手纸等杂物。
9.做好个人卫生,认真搞好内务,确保宿舍整齐清洁。
10.床铺要求: 床上用品保持干净整齐;被子必须折叠整齐,床单无褶皱;被子摆放方式及位置要求全宿舍统一;床上不摆放其他衣物等。
11.书桌要求:桌面干净无污渍无刻痕;书籍摆放整齐划一;其他用品布局合理;不摆放其他杂物。
12.地面要求:保持地面清洁,无果皮纸屑等垃圾;地板干净明亮;无水迹痰迹等。
13.鞋物要求:摆放位置恰当;摆放统一、整洁。
14.空气要求: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无异味;无苍蝇蚊虫。
15.墙壁要求:无乱贴乱画;壁洁白;不能私自在墙壁上粘贴画、钉钉子等;
16.玻璃要求:玻璃洁净明亮;不得在玻璃上粘贴;窗帘整洁。
17.窗台要求:不摆放鞋类、饮料瓶等杂物;保持窗台清洁无泥土;花草、花盆摆放位置合适,具有美感;
18.内务要求:毛巾、口杯、面盆等生活用品摆放整齐合理;
19.整体效果要求:不使用蜡烛等明火,保证宿舍安全;垃圾箱摆放位置恰当,保持垃圾箱的清洁;爱护同学个人财物和公共财物;宿舍有自己的特色布置,美观大方。
20.宿舍内严禁乱拉绳子、乱挂帘子。
21.建立宿舍卫生检查和评比制度,表扬卫生出色的宿舍,对不遵守卫生管理条例或不认真完成卫生工作的宿舍,视情节给予整改,情节严重者停宿。
三、公物保管使用
22.爱护宿舍公共财物和公共设施,不得随便变动床位,不得任意搬动室内固定物件。损坏公共财物和公共实施者,按价赔偿。
23.节约用水,用后关紧水龙头。
24.节约用电,宿舍内无人时要随手关灯。不得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电热杯、热水器等电器。
25.公寓楼内严禁打球,不得进行打扑克,玩游戏机或其他聚众游戏等。
26.对于违反公物保管使用条例的寄宿生,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宿、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四、生活条例
27.同宿舍同学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弘扬正气,有正确的集体舆论,使宿舍成为优秀的生活集体。
28.不得随意使用他人物品,禁止说脏话和无端争执,严禁阅读不健康读物,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29.男、女寄宿生,彼此不随意串门,有事必须通过宿管老师。
30.上课期间不得逗留在宿舍里,生病执医务室证明,经宿管老师批准方可留在宿舍休息。
31.同宿舍同学要互相关心,发现同学有病或出现特殊情况,要立即报告宿管老师,及时处理。
32.公寓楼内严禁打斗,严禁大声喧哗,严禁抽烟、喝酒、赌博。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五、安全条例
33.水电安全
及时关水、关灯、关空调,杜绝使用任何违规私带电器。只可使用学校统一发放的带有过载保护的插板,发现水电故障不得私自处理,应报告生活老师,学校派水电工维修。
34.消防安全
宿舍楼区,严禁烟火。不得将火柴、打火机等火源带入宿舍,不许抽烟、点蜡烛、烧纸物,坚决消除一切火灾隐患。
35.财物安全
不将过多的钱物带入宿舍,贵重物品请锁入个人箱柜。离开宿舍必须锁好门窗。特别是一层各宿舍要及时关锁窗户,严防任何人从窗户出入,相关舍长要严把此关,绝无疏漏。
36.上下楼梯安全
在紧急集合、上下课出入等学生人流量高峰期,各楼层生活老师必须提前敞开大门、敞通疏散通道、打开楼梯照明灯并常备手电筒和应急灯,按时站在相应的楼梯口指挥疏导,及时化解各种紧急突发事件。学生下楼必须靠右行。同学之间要礼让三先,不得拥挤起哄。
37.值班安全
每天楼区当班干事必须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并做好值班记录。上课(含自习)期间学生不得回宿舍,特殊情况须持有班主任签字的假条,并详细登记后方可出入。学生不在时外来陌生人员不得进入宿舍。双休日值班老师负责清点留宿生人数、接收回家学生家长的信息或电话并作好记录、安全保卫等。
38.生活安全
宿舍是我们的共同家园,需要大家携手共建。同学们要学会生活、学会做人、学会与他人友好相处,要与人为善、与邻为伴,杜绝打架斗殴等恶性事件的发生。不许串床串宿,严禁男、女生互串宿舍。不得在宿舍、楼道等地聚集吵闹、推搡起哄。舍长要观察宿舍动态,化解矛盾,防患于未然,教育和引导大家逐步建立起积极向上、和谐健康的人际安全关系。
六、节假日回家及请假条例
39.周末及节假日寄宿生回家需向宿管老师作详细记录方可离校回家。到家后家长应打电话告知公寓管理老师。学生必须在收假前一天19:30前回学校,并按时参加晚自习。如果不能按时返校,家长应及时电话告知宿舍管理老师。
40. 寄宿生日常请假三日以下请假条上班主任签字,三日以上请假条上班主任、年级组长及政教主任签字,然后持请假条向宿管请假后,由宿舍管理员与家长联系上告知后方可离校。如果不能按时返校,家长应及时电话告知宿舍管理老师。
41.凡有违反上述各条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甚至停宿处分。
七、其他
42.由学生会协助宿管老师共同管理宿舍。每个宿舍设舍长一名,处理宿舍各类事务,努力创建文明宿舍。
43.学生会组织开展各类活动,由学生宿管干部配合,出好每天检查通讯专栏。
44.由政教处安排每个年级住宿班主任老师每天轮流值班,对本年级住宿生进行管理。
45.宿管老师与班主任、年级组间设“联系单”,加强年级组、班主任对住宿学生的日常情况了解。
46.本条例中涉及的奖惩纳入班级量化管理条例。
47.本条例从即日起开始执行。